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優等和二級。
優等資質標準
(1) 優等注冊機電工程建造師不得少于5名。
(2) 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經驗,具有工程序列職稱;暖通、給排水、電氣、電氣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,自動化等專業,專業齊全。
(3)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持證上崗不少于20人,施工人員、質量人員、安全人員、材料人員、資料人員等齊全。
(4) 經考試或者培訓合格的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。
近5年來,先后承建了2個單體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的消防設施項目(每個項目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、自動滅火系統和防排煙系統),工程質量合格。
二級資質標準
(1) 注冊機電工程施工人員不少于3人。
(2)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經驗,具有工程序列***職稱或機電工程優等注冊建造師資格;中級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暖通、給排水、電氣、自動化等專業職稱以上,專業齊全。
(3)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持證上崗不少于15人,施工人員、質量人員、安全人員、材料人員、資料人員等齊全。
(4) 經考試或者培訓合格的中級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。
(5) 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并完成優等資質標準要求的至少2個項目。
優等資質:可承接各類消防設施建設。
二級資質:可承擔下列單體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下的消防設施工程建設:(一)優等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(二)火災危險性在丙級以下的工廠、倉庫、儲罐、堆場。